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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6〕58号
 
关于举行首届“泛海杯”复旦大学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各相关职能部处:
 
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于2016 年3 月至10 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市教委将举办“建行杯”首届上海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
为选拔优秀作品参与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过赛事在复旦大学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学校将在泛海公益基金会捐赠经费支持下,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首届“泛海杯”复旦大学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常务副校长包信和院士,党委副书记尹冬梅担任主任;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曦、教务处副处长应质峰、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阳德青、校团委副书记王安华担任副主任;研究生院、科研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外国留学生工作处、外联处等部门领导和相关院系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和党委副书记以职务进入。(学校职能部门组委会名单见附件一。)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志强校董担任大赛组委会名誉主任。
教务处负责总协调,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赛事会务和推广工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部分评委聘请及与大学生创业基金复旦分基金对接奖励工作,外联处负责部分评委聘请及与校外资源对接工作。相关院系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党委副书记负责此赛事在本院系的推广和组织,并指定一名具体联系人。(请填写附件二表格,并于5月26日前提交。)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鼓励跨院系组建团队。
2.大赛分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各组具体条件是:
(1)创意组: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所有参赛队员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下同)。
(2)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校友(2011 年6 月10 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 年以上(2013 年3 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 年3 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校友(2011 年6 月10 日之后毕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气象、通讯)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合法、健康,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项目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凡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提交材料
所有项目须提交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初创组、成长组还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具体提交材料为:
1.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必要时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技术(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商业模式、项目团队、融资与财务管理、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
2.电子版材料:(1)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Word或PDF文件;(2)项目展示视频,格式不限但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
五、比赛进程安排
1.参赛报名。所有项目需在6月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在线报名:
(1)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2)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仅安卓系统)
(3)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在线报名并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外,还需同时将书面材料交至各院系具体联系人处,校友企业书面材料分别交资产经营公司、校友会指定人员处,由其再统一交至校团委。
2.项目初评。2016年6月中旬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初评,确定决赛项目。
3.项目决赛。2016年6月下旬,参赛团队现场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最后确定校内奖项。
六、大赛奖励
大赛在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及优胜奖若干个。在三个一等奖中评选一项特等奖(可空缺)。学校将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并提供一定物质奖励(详细奖励办法另发)。根据大赛比赛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学校将从大赛的获奖项目中,择优推送参与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比赛。
上海市赛奖励包括: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天使基金资助;提供创业扶持:对接投融资平台、落户孵化基地及办公场地免费使用等服务;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赛者,根据获奖等第,在进沪落户时给予一定优惠。
全国赛奖励包括: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请各院系(所、中心)、相关职能部处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参赛的在校生和校友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鼓励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的尝试,将科技成果产业化,从而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的目标,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大赛联系人:
团委:王安华叶耀珍楼313室, 65642631wanganhua@fudan.edu.cn
教务处:黄潇光华楼西辅楼703室,55665249
               huangxiao@fudan.edu.cn
创新创业学院电子邮箱:fdsei@fudan.edu.cn
 
 
 
复旦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代章)
2016年5月18日
 
 
 
 
 
附相关网站链接:
1.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http://www.moe.edu.cn/srcsite/A08/s5672/201603/t20160323_234807.html
2.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
3. 上海市教委关于举办上海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
http://www.shmec.gov.cn/html/xxgk/201604/405092016002.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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